实践在线 >> 项目展示 >> 关注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 当一个社会能注意到这些最底层、卑微的人时,并且给他们一定的保障,权利被改善时,整个社会的公平就会被提升。
——西方经济学家罗尔斯
城市中的流浪乞讨人员可以说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一个群体,这类特殊的群体一直被当作污染城市环境的垃圾,但是他们背后所隐藏的却是当代中国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发展所面临的深层次的问题,他们的产生及大量涌入城市必将会对城市的管理与发展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为了探寻他们在城市中的生存状态,力求找到这一特殊人群形成的社会根源,并希望找到相应的对策令他们能够重返主流社会,我们开始了此次“关注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之旅。
实践初期,实践团做了大量的个案采访,随着采访的深入,我们发现了一种现象,对于很大一部分乞讨者来说,流浪乞讨已不是他们的谋生手段,而成为一种生活状态,这种观念的形成并在乞丐群落中的蔚然成风令人担忧。面对这种现象,怎样对城市中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成为此次活动进一步进行的主要方向。今年正值《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开始实施至今两周年,新《办法》对于流浪乞讨人员这一由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导致的问题在管理上是否真的科学有效呢?为此,实践团决定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上海市现有的救助机构的工作现状进行深入调查,希望能够通过对现有救助管理体系的完善来探寻对城市中流浪乞讨人员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之路,从而更好地解决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这一问题。
调查方法
考虑到整个上海市救助体系总体的规模庞大,鉴于涉及的范围以及时间人力等有限条件,实践团决定采用以下五种调查方法:
Ⅰ文献法:查阅相关文献资料,了解我国不同时期对于流浪乞讨人员所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现行办法的产生背景,也对目前有关文献做出的研究结论进行归纳,力求此调查报告的完整性和创新性。
Ⅱ判断抽样法:在救助体系的每个相关部门选取一个具有代表性的进行深入采访,基本保证了对调查对象较为全面的了解。
Ⅲ访谈法:走访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救助站、上海市城市管理执法总队等市级机关的负责人,得到有关上海市救助体系的宏观资料和数据,走访各区民政局、救助站、城市管理监查大队及民间慈善机构的负责人,得到各个区救助机构的具体资料和数据。在整个走访过程中力争做到资料和数据采集的全面性和具体性,能够全面深入地了解上海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现状。
Ⅳ个案法:成员通过与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近距离接触和交谈,了解他们的乞讨原因和生存现状,力求能够深入挖掘流浪乞讨这一行为的社会成因,从而更好地解决这一现象。
Ⅴ影像法:生动的图片资料也是呈现本次调查结果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两个月中,我们遍访了上海市民政局福利处、虹口区救助站、上海市城市管理执法总队、虹口区城市管理支队、浦东新区阳光慈善救助社等上海市现有的救助机构所涉及的几乎所有代表性部门,从市级到地方,从主管到协从,我们四处奔走,搜集各方面的数据与资料。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我们进行分析、思索,提出了解决思路。
职业乞讨者成为救助盲区
《细则》中规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然而据笔者调查所知,上海市现有的流浪乞讨人员中很大比例都是职业乞讨者,他们将乞讨作为一种赚钱手段。事实上,这类人员已经不属于《办法》规定的救助对象范围之内了,然而他们的大量出现确实影响了城市的管理,应该通过国家立法或地方立法的形式来对乞丐进行去伪存真。对于拒绝政府救助的职业乞丐,目前管理中缺乏法律依据和执法手段,“职业乞丐”已成为一个新的管理盲区。治理“职业乞丐”是解决这一盲区的途径,建议国家出台相关配套法规,使相关职能部门在管理时有法可依。
重复救助现象屡见不鲜
由于目前我国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采取自愿的原则,而且对于救助的次数没有做限定,导致流浪乞讨人员不断往返于大街与救助站。这些流浪乞讨人员大多数属于职业乞丐,这种现象的出现造成低成效高浪费的救助现状。
针对这一现状,我们建议对于目前的救助办法给予补充,把救助时限改为救助次数,如:1个月被救助进站3次以上的流浪乞讨人员,即定义他为职业乞讨者。补充出台针对职业乞丐管理上的法规和措施,以有别于对目前定义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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